为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,丰富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,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。 12月8日,冕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“校园巡回庭审”第二站——冕宁县泸沽中学校,公开开庭审判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,全校近2000名师生参与旁听。
2023年1月至9月期间,被告人姜某与吸毒人员白某、彭某先后多次驾车自金阳县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购买毒品麻古吸食,又先后多次容留吸毒人员白某、彭某二人在其位于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天地坝镇营盘村1组78号的自建房二楼房间内吸食毒品麻古。
当天上午,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,庭审正式开始了。经过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等环节,冕宁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姜某当庭宣判:一、被告人姜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二、扣押吸毒工具一套予以没收。被告人姜某当庭忏悔,并表示认罪悔罪,整场庭审秩序井然,气氛庄严。
“少年强则国强,少年智则国智”,通过旁听庭审,学生们纷纷表示切身感受到了法庭的庄重威严,也进一步认识到了法律底线不可逾越,以后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,坚决抵制非法行为。
据悉,下一步,冕宁县人民法院还将继续以“巡回审理进校园”的方式扩大法治宣传,持续用“看得见,摸得着”的法治教育方式传播法治种子,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,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。
记者:马倩月 伍牛 冕宁融媒 实习:毛晓霞